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会员服务协议
欢迎注册成为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信保”)会员,请您在注册前务必秉持善意、充分理解的态度,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您勾选“我已经认真阅读并同意《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员服务协议》”,并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您确认对本服务协议全部条款含义已充分理解且完全接受。
一、 会员注册
1.您确认,您在完成注册程序及使用阳光信保服务时,您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您可以使用阳光信保认可的第三方账户直接登录阳光信保网站、服务号、移动应用程序并自动成为阳光信保会员,但在接受或购买阳光信保服务或产品时,您需要提供法律法规要求的必要身份信息及资料。
3.在完成注册、激活或验证流程时,您应当按照相应页面的提示提供您的身份信息及资料,您须保证所提供的身份信息及资料真实、完整和准确。对于因您提供的身份信息及资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的损失由您承担。
4.当您的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您应及时进行更新。
二、账户安全
1.您须妥善保管您在阳光信保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凡使用该登录名和密码的行为,阳光信保视为您本人的操作。您须对该登录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发布信息、点击同意或提交购买、接受各类产品或服务等)负全部责任。
2.您了解并同意: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阳光信保登录名和密码,您应当立即通知阳光信保,并授权阳光信保经过必要身份识别措施后更改密码或采取其他应对措施。对您因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阳光信保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三、隐私声明
1.您通过网站、服务号、移动应用程序注册成为阳光信保的用户、购买阳光信保的保险产品、登记接受阳光信保的保险保障或其他服务时,代表您在知情和同意的情况下,自愿向阳光信保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2.您知晓并同意当您通过阳光信保客服电话要求提供服务时,通话可能会被录音,以确保服务质量及确保您个人信息的准确性。
3.您知晓并同意您向阳光信保提供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用于身份验证、信息寄送、资格审核、信用评估、客户服务、安全防范、诈骗监测、存档备份、营销研究等用途,以确保阳光信保向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基于为您提供更优质服务和产品的目的,您授权阳光信保向阳光信保的合作的伙伴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以及从阳光信保的合作伙伴处获取、查询、收集您的个人信息。为确保您的信息安全,阳光信保及其合作伙伴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将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信息安全。
5.阳光信保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6.如果您的个人信息有任何变动,请及时通知我们以便我们保持信息更新并提供更好的服务。此外,您可以通过书面方式要求阳光信保从数据库中删除或停止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还可以依据保险合同取消您所购买的保险服务。
7.您在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期间,我们将持续为您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如您注销账户或主动删除上述信息,我们将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限处理目的所需的最短时间保存您的信息。我们将会在您使用保险产品或服务的必要范围内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期限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在您注销账户、主动删除上述信息或超出保存期限后,我们会停止对您的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8.如您有任何与个人信息有关的请求、投诉,或要求取消您所选取的阳光信保的任何服务,请发送电子邮件至:xbservice@sinosig.com。您可以通过拨打400-80-95510的方式与我们联系。
四、您的权利和义务
1.在遵守本服务协议的前提下,您将收到阳光信保最新的优惠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
2.您承诺,在使用阳光信保服务过程中,所有行为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本协议。
3.对于您在阳光信保网站、服务号或移动应用程序上发布的涉嫌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或违反本协议的信息,阳光信保有权不经通知直接予以删除。
4.您承诺,在未经阳光信保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以任何方式使用阳光信保网站、服务号或移动应用程序上展示的资料、信息或数据。
5.对于您因违反上述承诺对阳光信保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您均应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责任免除
您理解并同意,除阳光信保存在过错的情形外,阳光信保无需对以下情况承担责任:
1.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使用您的账户或更改您的数据。
2.阳光信保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协议中明确约定的免责范围,以及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外的损失。
3.在任何情况下,阳光信保均不对因以下情形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1)因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所造成的损失;
(2)因正常的网络设备维护,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及电力故障所造成的损失;
(3)因火灾,洪水,罢工,暴乱,骚乱,爆炸,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
(4)因政府行为,司法裁判或行政机关的命令造成的损失;
(5)因第三方的不作为造成的损失;
(6)其他因不可归责于阳光信保的原因造成的损失。
4.在任何情况下,阳光信保无须为暂停会员服务承担违约责任,但阳光信保需提前在网站发布暂停服务的公告。
六、 服务协议的修改、中止、终止和账户注销
1.本服务协议如发生任何变更,阳光信保将提前在其网站上进行公示,如您不同意相应变更的,可以注销您的阳光信保会员账户。
2.在出现以下情况时,您同意阳光信保不经事先通知,即有权中止、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阳光信保的会员服务,并注销您的账户,且无须为此向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您提供的个人身份信息虚假,或不真实、不完整,或过期无效的,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阳光信保会员的;
(2)您在使用阳光信保服务期间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
(3)经证实您被列入相关机构的黑名单的;
(4)本协议变更时,您通知阳光信保不接受变更后的服务协议的;
(5)如您连续三年未登录过阳光信保网站、服务号或移动应用程序,您的阳光信保会员资格可能被注销;
(6)您存在其他违反诚实信用或欺诈行为的;
(7)其他阳光信保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3.您的会员服务因任何原因被中止、终止或者账户被注销后,阳光信保仍有权继续保存您在接受阳光信保服务期间的所有交易信息。
4.阳光信保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阳光信保服务或注销您的账户后,对于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购买或接受的阳光信保的产品和服务,阳光信保仍将履行该产品或服务所对应具体协议。
七、 法律适用和管辖
1.本服务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
2.如因本服务协议产生的争议,您同意以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八、其他
本服务协议包含了您成为阳光信保会员所需要了解并遵守的协议条款,您在购买或接受阳光信保保险产品或服务时还需要了解并签署该特定产品或服务的专用条款或具体约定(详见您接受该产品或服务时签署的协议)。如本服务协议与具体产品或服务协议有不一致之处,以具体产品或服务的协议为准。